该隐杀亚伯,上帝却说,杀该隐者必遭报七倍。
以前读到这段,总是愤愤不平。
上班几年,遇见很多人很多事,看透了这个世界所有的丑陋,有一天竟忽然领悟了。
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
这是江湖的做法。
该隐杀亚伯而犯罪,必有他该得的审判。
若人因此而杀该隐,与该隐何异?也必因犯罪而
受审判。
人无权给他人定罪,最后的审判之权属于上帝。
当然这只是一种宗教的说法。
自然想到如今的国际社会,比如恐怖主义,比如邪恶国家。
那些犯罪的国家,也应有它该
得的审判。
但是若他国因此而攻伐,便是侵略。
从理想主义的角度来说,需要一个最后审
判的“上帝”
总而言之,两个字: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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